近日,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陈年旧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还要从多年前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说起。2011年,申请执行人周某等人与被执行人张某、郑某、杨某在KTV因结账问题发生口角,双方被劝离后,在第二现场再次相遇,并发生互殴。
经二次劝离,周某等人觉得丢了面子,于是电联对方当面理论,对方到达后,双方再次发生互殴。在互殴中,张某用木棍敲击了周某的后脑,周某当场倒地不省人事。后经司法鉴定周某为严重颅脑损伤,遗留左下肢瘫(肌力4级),为八级伤残。
案发后双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依法对双方作出了有期徒刑十个月到两年八个月不等的判决。
2013年,周某向张某等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周某残疾赔偿金15万余元,郑某、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长时间未履行其赔付义务。期间,周某先后三次申请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案件一日不结,执行永不止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出清”工作部署,推动终本案件清理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政和法院持续开展“终本出清”专项行动,加大对执行案件财产的查控力度。经过执行干警多次查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对其进行冻结,但由于钱款较少,执行再次陷入停滞。
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成功拘传张某,并将周某一并约至法院进行调解。
“我现在也没有工作,也不怕被你们拘留,你们把我拘留了正好可以管我吃饭睡觉”,在法院羁押室内,被执行人对抗情绪严重。面对此情此景,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张某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执行干警趁热打铁,与张某“面对面”释法,表示张某现在还很年轻,如果因为不履行赔付义务而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都会对日常生活及工作产生影响,并特别指出规避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深入沟通,终于解开张某多年不愿意履行赔付义务的心结,逐步消解张某心中的疑虑。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5万元赔偿款,承诺剩余款项会按约定分期履行。
“终本”不终止,执行不停歇。2024年,政和法院恢复执行案件75件,执行到位239万元。接下来,政和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力求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