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和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四届政和县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一组于2024年3月18日起对县法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南平四个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市委“五增”部署和县委打造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四个聚焦”,突出“见人见事见效”,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被巡察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瓶颈问题,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政和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对象
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
三、巡察时间
2024年3月18日进驻巡察,原则上安排1个月左右。
四、联系方式
组 长:陈 盛
副组长:叶儒平
联系电话:18039767016(受理时间8:00—18:00)
邮政信箱: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
同时,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南大街135号(县人民法院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县法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县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9-3326170,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县委巡察一组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