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政和法院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引领、典型引领,开展“办案之星”“创新之星”“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经过各部门推荐、职能部门审核、党组研究确定,评选出2023年第三季度“办案之星”3人、“创新之星”2人、“文明之星”2人。
下面,让我们一同看看他们的风采。
办案之星
该同志在第三季度结案数、结收比均居全院同序列人员第一。在审判工作中注重以公正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着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家庭建设;以审判示范效应,引导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延伸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该同志能坚持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法官助理职责。第三季度协助结案60余件,拍卖处置三处房产。在协助办理执行案件中,通过多角度、多部门协商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成功执结一起长达近十年的相邻权纠纷。
该同志第三季度协助办案数位居同序列人员前列,协助法官新收案件65件,审结案件45件,调撤率68.88%。作为庭室内勤,能扎实做好各项内务工作,积极参与宣传、信息、调研等材料的撰写工作。作为法企直通车APP办理员,积极协助推广法企直通车APP,认真审核相关企业注册信息。
创新之星
该同志能严格依法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善于思考,撰写的司法建议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文明执法,堵塞管理漏洞,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参与第二届闽浙地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活动筹备工作。
该同志能认真落实“廊桥调解”,认真开展普法、调解、释法说理等工作,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点餐式”普法,服务乡村振兴,撰写的多篇宣传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撰写的论文在全市法院系统第三十届学术论文讨论会获得优秀奖。
文明之星
该同志第三季度共协助执行法官办理案件34件,执结案件归档率100%,在协助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警队值庭安保工作。兼任院团支部书记,能积极调动青年干警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该同志业务技能较强,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教练员”称号。
该同志兼任院团支部宣传委员,带头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群团活动,代表政和法院参加职工健身气功比赛获优秀奖。工作认真细致,制作的财务报表在全国法院计划财务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