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景明,万物昭苏。在这春意盎然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第45个植树节。
植树节是按照法律规定宣传保护树木,并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以植树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和植树月,共称为国际植树节。提倡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
政和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宣传保护古木和参加植树活动,为打造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贡献司法力量。
植树活动
3月10日上午,政和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塔山公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大家带着工具,分工合作,完成树苗种植,并为树苗培土浇水。
干警们怀揣着热情亲手种下一颗树等待小树慢慢长大,收获一片绿意。
经过一番辛苦的劳动,新栽种的树苗迎风挺立,展现出勃勃生机。政和法院干警们以实际行动扎实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也增加了干警们凝心聚力、团结一致的团队精神。
宣传保护古木
古树千年在 乡愁百代留
古树名木承载着一代又一代人
心灵深处割舍不下的乡愁
在政和县澄源乡黄岭村村尾的小山坡上,生长着一棵树龄约600多年的古红豆杉和一棵树龄达上千年的柳杉王,两树间隔不到60米。据有关部门认定,这两棵古树均为闽北现存最大古杉。虽经历千百年风吹雨打,两棵古杉王却始终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正值植树节来临之际,政和县人民法院联合澄源乡政府在两棵古杉王旁设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点,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开启古树名木生态司法保护之旅。
该保护点集古树保护、生态展示、法治教育等功能为一体,进一步融合了审判优势和司法保护措施,为保护古树名木的生态、经济、文化、科研等价值,维护生物多样性筑牢法治屏障。
政和法院与澄源乡政府开展座谈会,就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后续保护措施等进行交流探讨。干警还入户开展法治宣传,讲解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和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
政和法院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依托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点,联动县直各有关单位,合力打造协作保护、多元治理的绿色生态保护格局,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高颜值”,守住老百姓的乡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