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政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黄某等13人因在某平台开设多家网店,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赌博网站收取赌资被判刑。
据悉,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黄某等13人先后分别在政和县、建阳区、厦门思明区等地,利用其本人或亲属身份信息注册的营业执照,在某平台开设网店300余家。这些看似“正常”的网店背后,却是被告人以虚假交易的方式提供收款二维码,帮助赌博网站支付结算资金共计1986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43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某等13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普法进行时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法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