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关心,替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我渡难关,真是太感谢了!”3月30日,政和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拿到30000元救助款的陈某某拉着生态庭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追溯到2018年,陈某某受雇于同村村民林某奴、林某鉴为其开车及装卸货物。当年10月5日,陈某某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导致受伤。经鉴定,分别属十级伤残、一级伤残。
政和法院经审理判决林某奴、林某鉴连带赔偿给陈某某各项损失共计815 551.47元。判决生效后,因两被告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控,两被告合计赔偿214100.74元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另一边承办法官通过上门走访了解到,陈某某的妻子无稳定的收入,两个女儿在上学,母亲年迈,一家人生活极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政和法院立案审查后,法官耐心指导其提交相关材料,最终为陈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30000元。考虑到陈某某行动不便,法官到陈某某家中向其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就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性质、准予救助的理由等予以了充分释明,将司法救助金亲自送到陈某某手中,并表达了问候。
政和法院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精准关注困难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贫”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