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树,也不是想砍就能砍。如果在砍伐之前没依法办理对应的采伐许可证,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1月21日上午,政和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在澄源村梧峰公园开展巡回审判。
本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毁林种茶案件。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工砍伐“新亭子”山场林木种植茶树,砍伐面积达27亩,立木蓄积量22立方米,该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追逐利益是人类的本性,而盲目地追逐一时的利益,则容易违法乱纪和导致社会秩序紊乱。近年来,政和县法院审理多起涉生态刑事案件,或是毁林种锥栗,或是毁林种茶,皆出于利用林地牟利的欲望。多起案件的共同点在于——“致富无道”和法律意识薄弱。
政和县法院推进生态巡回审判常态化,有利于增强村民们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生态巡回审判之外,政和县法院还将“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司法服务关口前移,成立了服务“三茶”法官工作室,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政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