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政和法院开展保护野生兰科植物宣传活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11-26 11:28:17 打印 字号: | |

9月7日国家林草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所有常见的野生兰科植物全部被列入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兰科植物的意识,2021年11月24日,政和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深入政和县铁山镇开展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以及禁止私拉电网非法狩猎等宣传活动。

法官入户向群众发放禁止非法采挖购销野生兰科植物和破坏植被等宣传材料,向过往的旅客讲解野生兰科植物的特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兰科植物及野生动物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近年来,政和法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和宣传力度,构筑全方位、立体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