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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先进风采】执行战线上的老黄牛——杨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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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04 11:32:26 打印 字号: | |

杨建明,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执行难”的大背景下,他在执行局一干就是十二年,任劳任怨,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04件,执结1079件,执行到位2.1亿余元,先后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他深知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法官的职责,执行法官手上的每一个案件都牵涉着百姓的切身利益,他们打官司有的为了救死扶伤的救命钱,有的为了养家糊口;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看着他们急切的样子,他总是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如许陈某申请执行许绍某刑事附带民事一案,许绍某因失火导致许陈某两个孩子死亡,服刑完毕后一直在外地打工,联系不到人,也未主动执行法院判决。十几年来,许陈某情绪激动,曾扬言要许绍某以命抵命。为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杨建明同志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处境,积极寻求矛盾解决之道,多次邀请人大代表上门走访,联系乡政府综治办、法律指导员、执行联络员等多方联动,合力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通过“执行+保险”的方式为其申请救助金2万元,乡政府给予补助1.2万元,余款15万元由被执行人筹措,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天付清,历时近20年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他主动承担了清理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我院每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涉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均有几十件,每件民生案件的执行都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费、救命钱。他都不分案件大小、难易,坚持做到件件抓落实,如在办理福建省政和县万家竹业有限公司拖欠80位农民工620278元工资系列案件执行时,他坚持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到庆元县法院、庆元县公安局进行沟通协调,并发函上述单位将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移交本院处置。取得财产处置权后,第一时间向山东、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及当地的欠款单位和个人追回欠款人民币311610.53元,同时采取一边追债一边采取公开变卖产成品、原材料等方式,共执行到位人民币63万余元,最终,该案涉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执行生涯使他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金钱买不倒,拒腐蚀永不沾,永保共产党员的本色。他办案认真负责,不论案件大小,当事人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是私有、集体或国有公司。特别是在执行个体、私营企业拖欠国有公司、金融企业的款项时,有说情的、送礼的,被拒绝后,就有威胁甚至恐吓的语言,还说“反正是公家的钱,你网开一面人家不会忘记你的”。但他始终能不畏权势、秉公执法,坚决地说“国家的钱也是钱,给我再多的钱也买不走法官的清廉和法律的尊严”。从业30多年来能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坚守底线,无一不廉反映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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