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土地证过户的事情,我愁了整整18年都没得到解决,我快走投无路了!今天法官主动上门帮我解决难题,真是太感谢了!”6月2日,当事人张某英拉着立案庭林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事情缘于本案原告张某英于2003年购买了被告吴某琳父亲名下一栋房屋,并于2006年6月22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近年来,因吴某琳父亲已过世,张某英多次找吴某琳家人要求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未果。张某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承办人林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联系吴某琳及其兄弟姐妹等继承人,在得知吴某琳一兄弟因病不便出行时,林法官主动上门指导其办理立案手续并开展调解,从法理、情理等方面深入分析,做通当事人家属思想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落在张某英心上18年的石头落了地!
今年以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1+N”立案机制,通过“一门、一厅、一网”,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实现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积极开展审一次高效案,办一件实在事活动,让急难愁盼化解于源头,让公平诉求实现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