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19日下午,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政和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到市民广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