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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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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18 15:05:23 打印 字号: | |

“群众事无小事,希望通过调解,能够给双方当事人在关系的处理上留下更多的空间和余地。”5月17日,政和法院特邀调解员郑礼荣与承办法官一同参与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说到。

案情回顾

吴某(女)与张某(男)于2005相识并同居生活,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育有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双方长期分居,两个孩子由母亲吴某带回浙江省独自抚养。因孩子在非户籍地上学有诸多不便,吴某多次要求迁移孩子的户口,父亲张某拒不配合。于是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两个未成年子女由吴某抚养,并要求张某配合孩子的户口迁移事宜。

为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耐心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和谐的调解氛围中,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即表示愿意配合孩子迁移户口。

建立特邀调解员工作室是政和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政和法院将继续依托特邀调解员工作室、诉源治理工作室等平台,把多方力量引入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中来,尽力将矛盾纠纷在诉前或庭前阶段化解,从根本上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