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政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前往东平镇一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刘某与冯某同为东平镇某村村民,二人为多年邻居。2013年起,冯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刘某借款,数额达10万元,借款后冯某有陆续支付部分利息,且双方多次结算、重新出具借条。后因经济困难,冯某至今无法清偿借款本息,刘某便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发现双方对于本息数额等有争议,且双方当庭表示不同意调解。庭后,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做双方思想工作,考虑到冯某手臂受伤不便,便安排上门调解,经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多年邻居最终握手言和。
群众少跑腿,法院多动腿,政和法院积极为民办实事,既有效较少当事人诉累,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赢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