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政和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民意的最大化和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近日,政和法院民事法官前往房屋租赁现场解难题,促租赁双房握手言和。
原告池某与被告叶某于2018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叶某承租该房屋作为经营儿童水世界游乐园使用,但一直拖欠池某租金。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叶某解除涉案合同、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将装修物拆除、恢复原状,返还房屋。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叶某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大面积的装修,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设备,若直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判决解除合同,双方均会有较大损失。法官立即到涉案房屋实地勘查后,与双方分析其中利益平衡关系,并提出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利益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