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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政和法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何申请后又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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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01 15:21:21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政和法院受理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以申请人撤回申请结案

案情回顾:李小某系李某与张某婚生子,夫妻双方2019年协议离婚后,李小某由李某直接抚养。今年3月16日,因得知李小某一直逃学,李某用铁质衣架对其后背、四肢进行殴打,造成李小某受伤。张某得知后,立即报警,并于29日向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李某殴打、威胁儿子。

我院受理后,迅速组织镇前法庭法官展开调查,走访派出所、居委会等地核实情况,并与张某、李某进行沟通。抓住父子亲情和望子成龙的初衷这两个关键点,对父母教育孩子的方法方式进行正确引导,被申请人李某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并取得申请人谅解,张某提出了撤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承办法官后续还将对李小某的情况保持关注,并对李小某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定期回访,督促李某友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的成长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

法官说法:“法不入家门”已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父亲殴打孩子的行为,势必对孩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给其童年留下暴力的阴影。勇于对家暴亮剑,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该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多形式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反家暴宣传,营造全社会反家暴的共识。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