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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陈年旧怨终完结 多元调解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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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30 15:15:28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一起案涉原、被告双方多达21人历时15年之久的林业合同纠纷终完结。

张某兄弟二人(均已病逝)于2007年8月以联户经营方式承包了属于村集体所有林地86亩。2007年10月11日,原告刘某、魏某和与张某兄弟两的部分子女签订《林权转让协议》,以每片3万元,合计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一个主(轮)伐期,村委会也在《协议》上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协议签订后刘某、魏某按约定付清转让款共6万元,张某子女也将《林权证》交其保管。

后刘某、魏某多次要求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张某子女以相关继承人众多办理手续繁杂为由未予配合,刘某、魏某遂将张某二人的继承人共16人诉至政和县人民法院。

该案审理后,法庭依法追加了被遗漏的张某二人的5个继承人(女儿)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法官深入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本案事实清晰,原、被告双方曾是朋友关系,当年联系买卖林木的又是同村村民,此案如能调解结案,既有利于矛盾化解,更有利于促进和谐关系。

主审法官多次组织面对面调解,同时组织双方亲友参与沟通协调,从法律、道德、情感等方面释法说理,与原、被告双方及其律师(代理人)反复沟通,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经过持续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结果十分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