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5日,政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内,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调解。肇事车主范某寿当场赔付伤者吕某灼各项损失共计160 000元,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据悉,2019年10月7日,当事人范某寿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途经政和某乡村小道时,将正在扫地的75岁当事人吕某灼撞倒在地,造成受害人吕某灼当场昏厥。范某寿同伤者儿子吕某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经进一步了解:由于当事人家属未及时报警,案发路段未安装监控探头,事故现场无明显痕迹,加上肇事的三轮摩托车车身无明显痕迹,故无法查清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确定双方责任。
为此,干警当即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从融情、融理、融法的角度做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与交警、保险公司多方联动调解,坚持便捷、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缩短维权时间,节约维权成本,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