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9年10月22日开始,县委交叉巡察组对政和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以及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此次巡察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斗争精神,紧扣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特点规律,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监督。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把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政和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二、巡察对象
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它县管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精准报告。主要通过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党组织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的方式
组 长:林 戎
副组长:张 辉、胡干辉
信访接待点:政和县凤山大酒店608室
举报电话:18039758019
接受来电来访时间:8:00—20:00
举报信箱:(1)在政和县南大街凤山弄1-1号(凤山大酒店旁)设立“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举报信箱”;(2)在政和县法院门口设立“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举报信箱”;(3)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交叉巡察组收。
根据《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县委交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县法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交叉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县委交叉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26170,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县委交叉巡察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