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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法院:打击毒品 “克”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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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22 09:07:51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下午,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23日,被告人王某顺将1克甲基苯丙胺(冰毒)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并于2019年4月1日在社区戒毒站被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顺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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