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今天的庭审,学到很多,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村民,很有说服力。”“巡回审判机制很好,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旁听庭审……”5月24日上午,政和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巡回审判庭,在杨源乡四平戏公园开展巡回审判,得到各方点赞。
公开审理的是两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张某辉、张某进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也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集体所有林木,后种植锥栗。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辉砍伐林木蓄积量达9.8691立方米,面积11亩,张某进砍伐林木蓄积量23.4102立方米,面积8.6亩。案发后被告人均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辉、张某进占用山场种植锥栗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拘役八个月,缓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