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太感谢你了!这件困扰了我将近二十年的事,终于有了结果!”申请执行人许某考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二十年前,因过失行为引发火灾导致3人死亡、房屋烧毁,被执行人许某爱身陷牢狱之灾,还背上巨额的赔偿债务。由于无经济偿还能力,刑满释放后许某爱一家长期躲避在外地。
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处境,多次邀请人大代表上门走访,联系乡政府综治办、法律指导员,执行联络员等多方联动,合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最终,由法院通过保险救助给予补助2万元,乡政府给予补助1.2万元,余款15万元由被执行人自行筹措,于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当日付清,历时二十年的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