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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职务侵占、受贿被公审  村镇干部来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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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6 08:47:31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政和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某良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政和县村镇干部27名代表参加旁听,同时该案庭审还进行电视媒体、网络同步直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良在2008年至2018年担任政和县澄源乡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路工程村民集资款、公路补助金人民币203241元;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送款人民币1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领、骗取手段侵吞集体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在从事村民自治管理、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亲属退出部分赃款。判处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一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九个月;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退赔村委会人民币203241元;继续追缴受贿所得人民币90000元。

看着曾经熟识的同仁,参加旁听的基层村镇干部深受触动,表示将在此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弘扬社会正能量,全心全意为村居发展贡献力量。

法官认为,随着城乡发展步伐加快,一些经手公共财产管理的基层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不仅侵害了民生民利,而且极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社会危害性极大。通过邀请村居干部旁听庭审、邀请电视媒体现场采访、通过网络同步直播等方式,不仅能够让村居干部敬畏纪律法规、增强拒腐能力,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

责任编辑:办公室